珠人考〔201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我市鉴定考务管理,现就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一)2018年全国全省统考、全省日常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申报条件、考试方式、时间安排等,以《2018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为准。
(二)2018年我市日常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考试方式、时间安排、报考条件等,按照本文附件1-3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最新鉴定计划、申报条件,合理安排相关职业(工种)的招生及培训工作。招生时应根据各专业的申报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并严格按规定要求、按标准课时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二)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报考单位、考生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及程序要求办理鉴定报名手续。报名时应认真、准确录入相关数据资料,所提供的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齐全,如有弄虚作假,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凡未在此次公布之列的职业(工种)、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我市均不接受报名和考试。
(四)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我市将另行发文对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1. 2018年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
2. 2018年珠海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专业目录
3. 2018年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