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2002年开始,推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标准,各地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和年度考试次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考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市级情况,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务系列范围、职务级别(包括高、中、初三级)和相应级别应考科目(模块)数量,对不同专业、不同地域和不同年龄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区别对待,制定切合实际的能力要求。
此项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科目采取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单独考试,现有14类22个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可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合格证书。此证书作为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